今天是2012年4月24日。昨天我才匆匆从家里返回上海。这周仍然要翘掉周六的加班,赶回去参加初中同学的婚礼。看起来很忙碌的样子。
魔都今天天气很闷,大雨将至,很是令人不舒服。索性洗澡后湿答答的头发半干不干的摊在身上,随手用力拽开有点紧的大窗户,意外的有风吹进来,外面有白色和黄色的长方形光亮,其实就只这样根本分不清这是魔都还是屯溪。哪里都是落脚的地方。只是睡一觉,听几张专辑的功夫,时空就完完全全的变了。说来也不是,只是地名变了,其他的大动静大变化倒也是没有的。
很久之前我说过很喜欢听广播,要在将来家中的院子里装上扩音器,每天都能听到随机的音乐。现在大体是没有改变这一兴趣的。所以在我码字的时候我开了另一台本在放歌,歌曲是事先选定好的Jason Mraz的新歌,因为在这个有点闷有点风的10点的晚上我想听些让人放松又不松垮的东西。拜这个行为所赐,我花了20分钟的时间拍了一些不知所谓的照片,调了手动焦,我没带眼镜,透过镜头看不真切里面的画面,随意转着对焦环,估摸着大略的曝光乱按快门。可是忽然我竟然喜欢上这种对焦诡异视觉模糊的东西,看起来好随意好舒心。
我散乱的盘腿坐在床上,从沙发上诺到床上的唯一原因是我洗过澡后瞧不上看起来很旧的沙发。这种奇怪的洁癖观有时候还真是挺没道理的。床上有我还算认真铺好的被子,以及给我随意扔的到处都是的电子产品和布偶,一只比我矮一点的兔子和一只长的很奇怪却意外很萌的猴子。这样的床铺景观在我来上海之后属于常态,但此时我意外放松的心情和脑袋里完全没有上班之类听起来就很不清新的东西的样子貌似是在魔都生活之后第一次。我开始回想距离上一次我有这种满不在乎又好像在乎着什么的让我感到很骄傲自豪又很自我满足的状态是什么时候。很糟糕的是我想不起来。我觉得不是因为太久,是因为我懒得去认真回想。
对了,今晚我像极了文艺女青年,随意自在不修饰任何方面,虽然我从来不化妆可是衣着头发之类的还是相当重视,因此像现在这样披头散发的样子还自我感觉颇为良好的时刻基本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我忽然想到自己是不是又内心强大了一点,对外在的东西又不在乎了一点。自我真我这类看起来很哲学很佛洛依德的词汇在此刻让我很受用。自然的原始的本真的惬意的。
为什么我会没事干又在博客上码字?因为我觉得此情此景特别合适抱个小本本打字,我尝试用pad不过立刻被打字速度放弃了。那些妄图想用pad来取代网本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至于我为什么码了这么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大约是因为我很久很久没写过长文了,又可能是,我本来就不想说写什么,只是想假模假样的记录一下现在、此刻的状态。因为有的时候,只用相机是不够的。



